入藏标准与流程

郑州城外城陶瓷艺术博物馆

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 

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基础,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,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规定,结合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藏品征集范围

1、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和流散文物;

2、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,重要文献资料、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资料等;

3、反映古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;

4、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、能反映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见证物;

5、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、标本。

二、入藏标准

1、文物是具有历史、科学、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藏品价值至少具备其中之一。

2、入藏文物应是重要的反映历代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、文化艺术、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。

3、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、代表性。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。
三、入藏程序

1、根据征集范围、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;

2、会同其他科室鉴定、定名;

3、登记编目,入帐建档。
四、藏品征集、鉴定组织及人员

根据博物馆实际工作需求,成立藏品征集小组,负责藏品的征集工作。

征集小组:组  长:任兴琪

成  员:吴相勇 任蕾

五、征集流程

1、博物馆征集小组负责征集和接收捐赠,制定专人负责征集捐赠工作。 

2、对所有拟征集文物进行真伪鉴定和评估。遇重要价值或数量较多文物时,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和评估,并对拟征集文物提出意见。 

3、由藏品保管部门负责确定征集品的门类和数量,收集捐赠材料,以备报请征集、捐赠。 

4、由藏品征集小组具体负责征集、捐赠藏品项目确认接受数量 。

5、根据拟征集文物的来源确定文物征集的方式,分为购买、接受捐赠等。 

6、通过征集入馆的藏品,经手人要做好科学记录,搜集原始资料。

六、文物征集原则

征集小组在征集文物过程中,必须坚持下列原则:

1、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文物工作人员守则》;

2、坚持重点和一般相结合的征集方法,既征集典型的有代表性的珍贵文物,特别要抢救征集具有较高历史、艺术、科研价值的文物;

3、对每年征集的文物和有关的文献史料,必须及时登记列入文物藏品总账和分类账,并做好整理、保护等相关工作;

4、每年年底前,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做出评估和总结,以更好做好相关征集工作;

5、对于本市民间收藏的文物及传世文物鼓励收藏者捐献,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,有需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