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品征集制度
郑州城外城陶瓷艺术博物馆
藏品征集管理办法
博物馆是收藏、保护、研究、展示和宣传人类文化和自然社会发展历史的重要场所,也是民众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保护好中原历史文化遗产,给全市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精神食粮,博物馆必须不断征集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藏品。
一、藏品征集必要性
1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导致许多文物流散于社会,需要征集收藏。
2、近现代文物和民俗文物随着时代的发展,正在严重流失,需要及时收藏。
3、收藏保护文物是博物馆的重要职责,特别是博物馆的扩大,收藏条件的改善,需要丰富馆藏文物和展陈,以满足不同层次观众和专业研究人员的需要。
4、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,收藏和保护文物成为社会各界的强烈愿望。
二、藏品征集方法
1、藏品征集工作在文物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。
2、每年由博物馆根据社会流散文物情况和市场价格情况,以及博物馆展陈研究等需求情况,制定征集计划。
3、征集工作具体文物需经3名以上专家共同商讨定夺。
4、藏品征集途径如社会调查征集,收购,接受捐赠,交换,调拨等。
三、藏品征集范围
1、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和流散文物;
2、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,重要文献资料、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资料等;
3、反映古代、各民族社会制度、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;
4、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、能反映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见证物;
5、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、标本。
四、藏品征集资金
1、征集资金由博物馆内部独立安排相关文物征集费用。
2、征集资金列博物馆入年度预算,作为文物征集专款。
五、资金开支项目
⑴广告信息(图、文)费;
⑵专家鉴定费;
⑶藏品征购费;
⑷包装运输费;
⑸工作人员差旅费等。